【服務對象】
♥ 老邁、中風、癱瘓、行動不便者即失去自我照顧的能力者。 ♥ 慢性高血壓、糖尿病、心臟病、截肢、中風、頭部外傷、脊髓損傷等疾病導致自我照顧能力降低 (無法定傳染定) ♥ 老人失智者,日常生活需他人照顧。(不會遊走或攻擊行為者) ♥ 洗腎患者,需就近洗腎及協助照顧者。 ♥ 急性期醫療照護後,仍留有氣切、鼻胃管、尿管、人工造廔、傷口,後續需護理照護,需灌食、抽痰、氣切、氧氣等專業護理服務者。 ♥ 因肢體障礙或中風,需復健活動者。 ♥ 癌症末期患者。 ♥ 日間照護、短期托顧。 ※以述的情形均可考慮申請入住,申請入住之前會對入住者做整體身心評估,評估之後如適合入住則予以安排入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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